天下皆知美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人性究竟是黑还是白?老子在《道德经》中写道这世界上本无善恶之分,只因有了分别之心,正如美丑一样,区分善恶,但什么时候生出善、什么时候生出恶,虚幻难定。
人性非黑非白,皆在一念之间。回顾浙江19岁女子“喝断片”,遭三名男同事侵害,都是酒惹的祸?
年8月4日凌晨2时,医院急救科接诊了一位年轻的女病人,这位女病人身无寸缕,浑身散发着酒气;由于送医太晚,已经错过了抢救时间,该女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该女子系为乙醇中*合并呼吸道遭异物堵塞机械性窒息死亡。
该女子死后,将女子送医的几人连忙报警,就在他们报警的同时,三人投案自首,表示QJ了该女子,警方从女子体内检测出混合型DNA,但家属和同事却觉得出人意料,因为这三人在工作上认认真真,人也很老实,而且很关照19岁的谭丽,他们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呢?
19岁的谭丽(化名),出生在一个相对贫困的家庭,因为父母无力供养她读书,高中毕业后便辍学打工,因为学历不足,她只能从事一些相对简单的工作,做过最多的一行便是餐饮服务。
年19岁的谭丽应聘进了浙江某烤鱼餐馆。
19岁的谭丽年轻、漂亮又活泼,很快就融入了新环境,并认识了刘康(化名)、李飞侠(化名)、贾龙(化名)三人;三人的年龄比她大,都是来了一两年的老员工,在工作上颇为照顾谭丽。
三人中,刘康是餐馆服务员中的小组长,他也是最早开始接触谭丽的人,在谭丽眼中,他是一位古道热肠的老大哥,同事们见她跟谭丽走得很近,也经常会开一些玩笑,谭丽并不在在意。
但是刘康却误解了谭丽的热情。
刘康对谭丽产生了一份异样的情感,而他也认为谭丽对自己也抱有好感,为此他当着同事的面向谭丽表白了,结果可想而知,刘康惨遭拒绝。
谭丽和同事都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但是刘康却惨遭打击,他越想越生气,他觉得谭丽就是在戏耍他,要是不喜欢他,大可以远离他,为什么要接近他,还“暗示”他?
刘康表白失败后,一直都回避谭丽,但两人都在一个餐馆工作,低头不见抬头见,此时刘康又发现谭丽跟李飞侠、贾龙两人打得火热;为了“报复”谭丽,他私底下还会跟李飞侠、贾龙两人说她是那种风评不太好的女孩,什么人都可以“约”。
年8月3日,餐馆员工聚餐,包括谭丽、刘康、李飞侠、贾龙四人在内一共有13名员工聚集在夜宵摊吃烧烤喝酒,刘康、李飞侠、贾龙三人不断的给女同事灌酒,谭丽作为新人喝的最多。
十三个人一直喝到了凌晨,女同事们全都被灌醉了,刘康便让男同事们将女同事护送回家,由他、李飞侠、贾龙三人“护送”谭丽会女员工宿舍。
刘康、李飞侠、贾龙三人驾着谭丽往员工宿舍的方向走去,但刘康并没有将她送回女员工宿舍,而是带回了男员工宿舍。
刘康向两人提议跟谭丽发生关系,见两人有些顾虑,刘康便谎称谭丽跟许多人“约”过,在一次又一次的鼓动下,李飞侠、贾龙同意加入。三人趁着谭丽醉酒先后与其发生了关系,三人一直“折腾”到了凌晨2点多。
2点40分,餐馆员工冯某送完女同事后返回了宿舍发现谭丽裸身躺在男员工宿舍,嘴里面还有一些呕吐物,他见情况不对,连忙叫醒了其与的同事,将谭丽送医治疗,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送医过程中,刘康还谎称谭丽跟他们发生关系是“自愿”,听说谭丽出了事,他们这才意识到“闹出了大事”,三人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节严重的包括:二人以上轮J的。
在本案中,三人投案自首(两人认罪),并如实交代犯罪经过,系自首,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以QJ罪判处李飞侠、贾龙有期徒刑5年,以QJ罪判处刘康有期徒刑十二年。
一审宣判后,刘康认为刑量过重,他是最后加入的为什么判的最重,他以“侮辱尸体罪”为由进行了上诉,并认为自己不构成QJ罪,而是两人实施完犯罪后谭丽已经死亡,他属于侮辱尸体罪。
法院审理认为,刘康教唆两人实施犯罪,作用地位突出,在归案后,李飞侠、贾龙两人如实供述了犯罪经过,刘康拒不认罪,不构成自首。
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三人谁先谁后,并不影响对轮J的认定,经二审审理,驳回了刘康的上诉,维持原判。
刘康在同事眼中一直都是老好人形象,他或许本身不“恶”,但是心胸过于狭隘,且无法正确对待个人情感问题,自私、嫉妒的情绪或许早就在心底逐渐发芽,直到遇上了谭丽,内心的邪恶开花结果。
东野吾圭在《恶意》中写道:恨不知所起,深入骨髓,是最冷的人性。
对刘康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19岁的谭丽仅仅只是在错误的时间,遇上了错误的人,却葬送了自己的一生。
《回顾浙江19岁女子“喝断片”,遭三名男同事侵害,都是酒惹的祸?》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