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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惊11名死者器官被非法摘取,4名医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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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客整理于澎湃新闻

近期,安徽蚌埠中院终审裁定了一起非法摘取尸体器官案。法院认定,11名死者的肝肾先后被非法、擅自摘取,6名被告人犯故意毁坏尸体罪,分别判二年四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6名被告人中,有4名医生涉案,医院主任医师*新立、医院主任医师陆森、医院ICU原主任杨素勋,医院的医生王海良。其中,*新立、医院的OPO(器官获取组织)工作人员,王海良曾是OPO联络员。

安徽省医院。澎湃新闻记者朱远祥图

年11月23日,从被害人家属处获得的裁判文书显示,法院认定,被告人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规定,在人体器官捐献过程中没有红十字会人员在场监督、见证;未经批准进行跨地区人体器官捐献,且在没有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违背死者生前意愿或其近亲属意愿,在怀远县共实施摘取尸体器官手术11例。

怀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部分)。受访者供图

两年内共非法摘取尸体器官11例属医生个人行为

此案第一被告人*新立是一名博士,案医院肝胆外科的主任医师。*新立在医院工作时,曾与陆森共事。陆森也具有博士学位,案发前系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

本案被告人*新立和陆森,都曾供职于医院肝胆中心。本案另一名被告人王海良,案发前是医院医院口腔科的医生。

医院的医生,*新立、陆森、王海良三人还有另一重身份--OPO工作者。

OPO是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简称,是指依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由外科、重症医学科等科室医学人员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组成的医学组织或机构,从事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获取、保存、转运等工作。

上述6人在怀远县境内还违背死者本人生前意愿或者死后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尸体器官手术10例,共计11例。其中*新立、王海良、杨素勋参与11例,欧洋参与8例、*超阳参与1例、陆森参与1例。

一审判决书显示,在上述非法捐赠器官案中,患者遭遇车祸、脑出血、脑梗死等意外,医院ICU救治期间,时任ICU主任的杨素勋向患者亲属宣传器官捐献,并称有国家补偿,在征得部分亲属同意后,杨素勋将患者基本信息、病情及亲属有捐献器官意愿等情况,通过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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